宁都县位于江西省东南部,赣州市北部,建县于三国吴嘉禾五年(公元236年),至今已有1700多年的历史,是早期的客家摇篮,。是著名的红色故土,第一、二、三次反围剿的政治军事指挥中心和主战场,毛泽东、朱德、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留下战斗足迹。著名的“宁都起义”和“宁都会议”即发生在这里。宁都有“文乡诗国”之美誉,“诗国”之称始于宋代。生态环境优美,森林覆盖率达71%,是国家首批100个生态示范县之一。野生植物、野生动物资源、矿产资源丰富。宁都还有迷人的旅游资源,最著名的自然风光数翠微峰风景区,该景区集儒、佛、道和革命历史于一体,是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被道家列为七十二福地中的第三十五福地。人文景观中,有唐东平候孙中山先祖墓、建于西晋的青莲古刹、建于明朝万历年间的水口塔等,还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宁都起义”指挥部旧址等一批革命历史文物。
宁都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